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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早上 9點30分於金展旅遊教室集合 跟著知名攝影師-阿亮老師的眼光,裡用2小時的手機攝影教學,學會找最美的光源、最佳的角度,將生活中最有溫度一剎那化為用恆,拍出人見人愛的照片。 中午 接著我們搭上捷運板南線的列車,到龍山寺站正式踏上艋舺的地盤。艋舺,古時又稱為文甲,清末時期與臺北城、大稻埕並稱臺北三市街之一,位置就在現在臺北市萬華區北部一帶。在17世紀荷蘭人繪製的古地圖中,艋舺位置標示為Handelsplaasts,就是交易場所的意思,足見其商業傳統之古老。艋舺是臺北市很重要的發源地之一,亦為當時台灣原住民商聚之地,當時的原住民平埔族人利用船隻運貨與漢人交易,因稱船為Bangka,而被台灣話轉稱此地為「艋舺」。 午餐:敬請自理 萬華龍山寺附近有許多古早味的銅板小吃,每一家都是飄香30年以上的老店。在我們進入龍山寺聽故事之前,大家依據自己的口味喜好,填飽自己的五臟廟。 下午 艋舺龍山寺:也稱萬華龍山寺,是位於臺灣臺北市萬華區富民里的觀音寺,為清治時期臺北城三邑人的信仰與政治、軍事中心,戰後時期成為外國旅客觀光景點,今建築列為國定古蹟。 新富町文化市集: 超過80年的市場記憶,重啟大門的區域再生。新富町食料品小賣市場落成於1935年,屬於日治時期較後期完成的公有市場,市場內的建物涵蓋了當時期的各種建材。依據時代的推移,她從市場的模範案例破落轉變成一個髒亂的菜市場、住商違建混和及社會弱勢角落聚集的未爆彈。直到2006年被核定為台北市市定古蹟;2015~2016年忠泰基金會完成增建和裝修的工程;2017年重新開幕,馬蹄形的特色建築及獨特的中央天井,成為萬華舊市場文化中的清流及文創基地。 剝皮寮歷史街區:剝皮寮聚落,成形於清代早期,橫跨清代、日治、民國三個時代,混合了不同時期的建築風格與人文風貌,成為一條足以代表艋舺特色的市街。 艋舺清水巖:艋舺清水巖是中華民國直轄市定古蹟,它與艋舺龍山寺和大龍峒保安宮合稱為「臺北三大廟門」,最知名的是相傳主神祖師神像會預測天災人禍。 晚上 月琴演奏+提燈夜遊大稻埕走讀導覽:精心設計了五感的旅遊體驗,看著自己身處在百年歷史建築理、嘴裡品味著芋香米、聞到老屋的木頭香、耳裡聽著月琴老師彈奏著望春風和四季紅、手裡提著紅燈籠。大稻埕在地導覽-山平老師說著有趣的大稻埕故事,百年前商旅軼事、酒家菜文化和泉州人的恩恩怨怨八卦,都平易近人的融入腦裡。夜晚的大稻埕沒有熙來攘往的觀光客,跟著導覽老師的介紹,走進一家又一家的在地商店,有高掛燈籠的老綿成、百年的糕餅店、藏身在舊建築酒吧中的中庭花園、小木門之後的亭台樓閣,大稻埕的美妙令人回味無窮。 賦歸—夜遊大稻埕之後,自行返家結束這一天收穫豐富的台北走讀之旅!
自理 龍山寺附近古早味美食自理 大稻埕百年稻舍餐廳
【出發日期& 費用明細】
費用明細
大人售價
星期三、六出發
1,799/人
備註: ※ 晚餐為客飯套餐式設計,報名時請確認晚餐菜色 1. 燉牛頰肉飯客飯 2. 金沙蝦球客飯 3. 福菜獅子頭客飯 4. 蔭冬瓜虱目魚飯客飯 5. 塔香醬爆雞客飯 6. 櫻蝦芋泥鴨客飯 7. 鮮菇南瓜盅客飯(全素) 8. 古法燴猴頭菇飯(全素) 【費用說明】 【交通】 艋舺清水巖至大稻埕之單程車資 【餐食】 1晚餐。 【保險】 本行程包含旅行業責任保險【意外死殘保額新臺幣200萬、意外醫療保額新臺幣20萬(實支實 付)】。 旅客未滿15歲或70歲以上,依法限制最高【意外死殘保額新臺幣200萬元、意外醫療保額新臺幣20萬(實支實付)】。 【費用不含】 *【小費】領隊服務費,每人NT$150 * 個人因素所產生之消費,如飲料、私人購物費… 等。 * 個人旅遊平安保險,依規定旅客若有個別需求,得自行投保旅行平安保險。 * 本行程表上未註明之各項開銷,建議、自費或自由行程所衍生之任何費用。
【注意事項】 * 以上售價為15人成行之每人售價(不含嬰兒)。
二、 須於出發日前5個工作天完成報名
三、 報名時請提供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作為報名及投保之用。
四、 此報名表經本公司客服人員於確認欄內簽名始可生效並視同雙方簽署觀光局定型化國內旅遊契約書,歡迎先向客服人員索取契約書內容,正本於出發當日簽定。
五、 如遇颱風、地震、豪雨等大自然不可抗拒之因素,本公司保有延期出發或全額退費之權利。
六、 取消規定:根據交通部觀光局-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第十二條規定(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 I. 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 II. 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 III. 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 IV. 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V. 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 VI.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
七、 其他未盡事宜,將遵照觀光局之《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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